LANLIFE平台商家服務合約 - LANLIFE-懶生活

LANLIFE平台商家服務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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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智運國際科技股份有公司(下稱甲方)經營及管理LANLIFE智慧生活共享平台(網址:https://www.lanlife.com.tw/)(下稱本平台),而乙方欲於本平台上刊登、出售商品或服務或其他業務活動,經雙方同意訂定LANLIFE平台商家服務合約(下稱「本合約」)如下,以規範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



壹、本合約之範圍


  1. 本合約之範圍包含本平台公告之相關政策(如刊登智慧財產權說明、商家服務管理規則等)。且甲方政策可能隨時修改或更新,若內容更修並經甲方公告後,乙方仍繼續使用本平台,此繼續使用行為視為乙方同意該修改或更新。當更修後新版本與本合約條款內容之有衝突時,以更修後版本為準。
  2. 雙方均同意電子方式為意思表示。乙方並同意甲方得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或其他媒體進行通知。乙方有義務在本平台賣家資料中確保電子郵件地址和相關資料始終保持最新狀態且準確無誤。
  3.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以下服務(下稱「本服務」):
    (一) 在本平台刊登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二) 其他依相關政策提供給乙方的服務
    (三) 方同意並知悉,乙方與甲方於本合約所建立的關係中是完全獨立的合約主體,互無代理關係。且乙方同意並確實知悉,甲方僅為一交易資訊平台,提供消費者與乙方間進行交易磋商,甲方並非交易之當事人,亦非交易之代理人。一切乙方與消費者間糾紛、法律責任,均應由乙方全權負責。
  4. 甲方之平台管理維護:
    (一) 甲方保有將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義務委託或外包給關係企業或任何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之權利。
    (二) 乙方同意甲方得無庸通知,隨時逕行修改、升級、暫停、中止或移除本平台上之資訊、功能、服務或產品之權利,除本合約另有約定或雙方另有協議外,甲方不因此對乙方負擔任何責任。
    (三) 甲方保有在本平台或其他媒體行銷和宣傳乙方或其商品之權利。
  5. 乙方對本平台的使用
    (一) 準確性和價格有效性:乙方刊登在本平台的商品價格或其他與其商品有關的資訊之準確性及/或有效性,應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二) 乙方登入帳號及密碼之維護義務:(a)乙方應當嚴守密碼機密,(b)確保每次使用後登出帳戶,及(c)知悉或懷疑可能有未經授權使用驗證碼或帳戶、或驗證碼的機密性已被破壞的情形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三) 乙方同意對任何以乙方帳號及密碼登入本平台之行為負完全責任。
    (四) 乙方於本平台使用的名稱:經甲方事先核准,乙方得於本平台使用與訂定本合約的登記公司名稱不同之使用者名稱。
    (五) 甲方應刊登乙方商品於本平台銷售。惟如有下列任一事由時,甲方得裁量拒絕或中止在本平台上刊登乙方商品的權利:
    1. 乙方違反或不具備能力履行本合約或其與消費者間成立的合約義務。
    2. 刊登或銷售該商品違反甲方政策。
    3. 商品或訂單有違反依法令規章、或遭行政機關處分、或法院判決、或乙方有涉入重大弊案、醜聞之情事者。
    (六) 乙方同意甲方得針對本平台提供之相關服務收取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負擔因收費服務產生的營業稅。乙方並同意甲方得逕行從消費者支付的購物款項中扣除乙方應給付甲方之相關服務費用、任何適用的稅款、以及乙方違反本合約之相關條款所生之賠償金額。
  6. 乙方使用本平台之費用
    (一) 乙方同意甲方得代理乙方收取消費者支付購物款,計算方式以本平台後台紀錄報表為準。
    (二) 乙方並同意甲方得收取平台服務費,收費基準為乙方每月營業額之10%。每月營業額之清算基準日為次月十日。清算每月營業額後扣除前述服務費及轉帳手續費後,匯款至乙方所提供之帳戶(倘為台新銀行戶頭無需另扣除手續費)。
    (三)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負擔因收費服務產生的營業稅。乙方並同意甲方得逕行從消費者支付購物款項中,扣除乙方違反本合約之相關條款所生之賠償金額。


貳、平台之銷售和供應商品、消費糾紛之處理


  1. 乙方同意應以其自身名義進行商品銷售、供應及送貨並遵守相關甲方公告之政策,禁止以甲方之名義遂行之。並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避免消費者被誤認乙方係代理甲方,或誤認乙方商品為甲方的商品等混淆情事。
  2. 關於商品買賣的合約或協議均直接且僅成立在乙方與消費者之間。甲方不因提供本平台而有義務就商品的銷售或供應和消費者訂定任何合約。乙方應全權負責所有乙方所為之商業活動所生的相關法律責任及相關風險(如價格標示錯誤、運送業者疏失等)。
  3. 透過本平台產生的消費者訂單視為乙方已接受該筆訂單。乙方對於因消費者訂單完成後,即於消費者和乙方間成立的買賣合約或其他協議(以下簡稱「消費者合約」),對於消費者均應遵守甲方公告之相關政策以提供相關服務。
  4. 乙方應清楚註明商品的品名、描述、適用的保固、效期、銷售價格及其他甲方政策要求的資訊,並依甲方政策透過本平台提交商品清單及相關資料或其正本電子檔案。
  5. 乙方應隨時更新本平台的商品庫存數量、價格、優惠等相關資料以確保其準確性。且乙方應負責妥善包裝商品並承擔運費及相關費用。
  6. 乙方之商品及銷售,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條約、條例、命令和規章(如個資保護、進出口、健康、安全和環保)。甲方得要求乙方提供合規合法之相關書面證明或政府機關許可或相關驗證標章等,及依法令、主管機關對特定商品,或依產業慣例對「本平台」銷售商品投保產品責任險及其相關保險,並自行負擔保險費用。
  7. 乙方同意負擔交貨前商品所有適用的清關費用。乙方同意負擔與商品相關的稅費、關稅和負擔。
  8. 乙方知悉並同意承擔因其違反其與消費者間買賣合約所造致消費者任何損失及所生之法律責任。若甲方因消費者爭執而暫時代為處理者,乙方應賠償甲方所付出之費用及損失。
    (一) 乙方並同意,如乙方和消費者之間就商品產生任何爭議,甲方得(a)退還購物款項給消費者或(b)保留至爭議解決為止或(c)以該款項清償甲方暫代乙方處理消費糾紛之費用。
    (二) 乙方和消費者之間就訂單或商品產生任何爭議且乙方或消費者已向甲方請求協助解決時,乙方同意甲方得依甲方政策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退還消費者支付的款項),且不因此對乙方負擔任何責任。
  9.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甲方不負責商品售後服務、催收款項、消費者問題諮詢、銷售或技術支援、維修及/或任何其他與透過本平台銷售的商品有關的義務或服務。
  10.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應接受產品退貨及/或退款:
    (一) 消費者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有受損。
    (二) 消費者提出證據證明商品並未送達之情形,並經查明屬實。
    (三) 消費者收到不正確或未符合約定規格的商品。
    (四) 買方選擇於七天猶豫期內退回商品(如依適用法律已提供消費者法定鑑賞期)。
  11. 如乙方違反或延遲履行本合約任何條款下的義務,甲方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終止本合約及/或退還購物款項給消費者。
  12. 甲方平台上之一切資訊、圖表等,非經甲方事前同意且專為履行本合約義務之目的,乙方不得利用或散布任何包含甲方智慧財產權之前述資訊、圖表或其電子複本。
  13. 乙方承諾並保證其擁有或被授權關於商品刊登於本平台銷售的所有智慧財產權,並授權甲方於本合約範圍內為廣告、行銷或促銷乙方商品(不論於本平台或其他媒體)之目的使用上述權利。


參、乙方之消費者個資保護義務


  1. 消費者因購買商品或其他使用本平台行為所留存的資料及電磁紀錄均屬甲方所有(以下簡稱「消費者資料」),於本合約目的下應視為甲方的機密資訊。
  2.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披露消費者資料給任何第三人。
  3. 本合約終止時,乙方應立即銷毀任何留存或蒐集的消費者資料。
  4. 乙方保證並承諾其僅於本合約目的範圍內蒐集、揭露、使用和處理消費者資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移轉任何消費者資料;如取得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應依循所有適用法規、相關甲方政策及甲方合理的指示,乙方應自己負擔費用對該消費者資料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乙方應對其分包商或服務提供商的蒐集、揭露、使用、處理或丟失消費者資料的行為負責。乙方承諾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本條義務或因其履行義務中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或其分包商、服務提供商因遵守本條義務產生的成本或費用。


肆、乙方擔保義務


  1. 乙方擔保其刊登於本平台的商品:
    (一) 乙方據實擁有所有商品的合法所有權及相關附屬權利,而可合法有效進行本合約相關之商品活動行為。
    (二) 嚴格符合任何乙方於本平台提供的產品保證,及規格、圖樣、樣品、性能標準或其他乙方於本平台提供的關於商品的描述。
    (三) 具備可供銷售和令人滿意的品質。
    (四) 商品及其包裝都將符合所有適用的標識、貼標和法律規定的其他要求。
    (五) 商品本身之銷售、製造、運送、行銷等相關商業活動,均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命令。
    (六) 商品均非由童工、罪犯或強迫性勞工等違反法令或社會公序良俗方始進行生產或制造。
    (七) 乙方以及相關參與生產或配送商品的分包商、代理商和供應商都將嚴格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法令規定,包括勞動條件相關法律、進出口管制法律、食品衛生安全等相關法律及其他商品適用之法律。
  2. 乙方的不侵權擔保:
    (一) 其刊登於本平台的商品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且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
    (二) 擔保甲方進行廣告、行銷或促銷乙方商品時,均不會導致直接或間接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包括智慧財產權)。
    (三) 乙方提供行銷資料於甲方廣告、行銷或促銷乙方商品,不含任何誹謗或其他違反適用法律法規的內容,並完整準確。
    (四) 乙方擁有關於其商品的所有權利,並在此授權甲方得於本合約範圍內為廣告、行銷或促銷乙方商品(不論於本平台或其他媒體)之目的使用上述權利。
    (五) 乙方不知悉存在任何商品侵權的第三人主張,或關於商品製造、銷售、散佈或使用的任何索賠、請求或法律行動。
  3. 其他擔保:
    (一) 乙方有充分權利及權限訂定本合約及消費者合約,其條款內容對乙方有拘束力和執行力。
    (二) 乙方提供甲方或乙方通過本平台提供消費者的資料均為準確、有效及最新的。
    (三) 乙方已取得訂定和履行本合約及消費者合約所需的任何正式同意、豁免、批准、授權、註冊、執照或聲明。
    (四) 乙方訂定和履行本合約及消費者合約的所有相關行為均不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命令、裁判、禁制令,或其他法院或行政機關的要求。
    (五) 乙方已取得使甲方得廣告、行銷或促銷乙方商品所需的任何正式同意、豁免、批准、授權、註冊、執照或聲明。


伍、責任限制及免責條款


  1. 如甲方依本合約條款下有需對乙方的任何損失之情形時,甲方所負責任應不超過該責任事故發生前12個月內甲方從乙方收到的費用的總金額。
  2. 甲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或衍生性的損害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未能使用之損失、利潤損失和業務中斷。
  3. 甲方不擔保本平台之絕對安全性。甲方不擔保可能被未經授權的第三人侵入或冒用乙方名義之風險,亦不擔保本平台全年每日24小時均隨時可用,亦不擔保通過網路或電子傳輸因網路流量而受到干擾、中斷、遲延及/或由於網路的公共性質產生不正確的數據傳輸。
  4. 甲方不負責或擔保消費者遵守消費者合約。乙方承諾不因任何與消費者訂單或消費者合約有關的事由對甲方或甲方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員工採取任何法律行動。
  5. 乙方知悉甲方並不對本平台上商品的銷售、供應和購買負有任何義務。
  6. 乙方知悉並同意網路上的使用者身分驗證通常很難確認,並在此接受從事網路活動可能面臨詐欺或虛偽身分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冒用他人身分之消費者)的風險。甲方並不:(1)擔保及/或確認每個消費者所聲稱的身分,(2)擔保消費者無濫用驗證碼的行為或已遵守使用本平台的所有相關規範,及(3)承擔涉及消費者身分爭議的相關責任。


陸、不可抗力事故


  1. 因下列事故導致甲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任何本合約下的義務,甲方不因此承擔責任:
    (一) 自然災害、爆炸、洪水、暴風雨、地震、火災或意外事故。
    (二) 戰爭或戰爭威脅、惡意破壞、暴動、內亂、政府徵用、恐怖活動或社會騷動。
    (三) 法律、法規、規章、細則,及中央或地方立法或行政機關的各種限制或措施。
    (四) 進出口法規或禁運令。
    (五) 交通中斷、罷工、停工、產業行動或貿易糾紛(不論是否涉及甲方的員工)。
    (六) 傳染病。
    (七) 生產或營運中斷,原料、人工、燃料或機械的短缺。
    (八) 停電或機械故障。
    (九) 超出甲方實力上有能力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或原因。
  2. 於上述任一情形發生時,甲方得決定暫停履行部分或全部義務,倘該情形繼續超過一個月時,甲方得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


柒、合約之終止


  1. 甲方得以十(10)個工作日內前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
  2. 若發生下列任一事由時,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合約及/或乙方之帳號等相關權利,且不影響甲方依適用法律或本合約所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 乙方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聲明或保證。
    (二) 乙方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義務,且未能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五(5)日內改正。
    (三) 乙方決議或依管轄法院的命令清算或解散。
    (四) 依行政機關命令指定乙方資產的管理人,或擔保物權人接管或出售任何乙方資產。
    (五) 乙方與其債權人達成債務協議,或向管轄法院聲請假處分等對抗其債權人之措施。
    (六) 乙方停止或宣稱將停止其營運。
    (七) 甲方合理認為任何上述事由將發生並通知乙方。
  3. 於上述任一情形發生時,甲方得決定暫停履行部分或全部義務,倘該情形繼續超過一個月時,甲方得通知乙方終止本合約。
  4. 收到合約終止通知後,所有乙方應付費用或款項(不論甲方是否已開發票)應視為到期;且甲方有權立即封鎖乙方使用本平台及/或甲方乙方中心,或移除本平台上的乙方資訊,或停止接受任何乙方所轉介的消費者訂單。
  5. 本合約第參、肆、伍、柒、捌、玖條於本合約終止後繼續有效存續。


捌、保密條款


  1. 乙方應保護機密資料的機密性,並同意僅將機密資料使用於有關討論或履行本合約義務之目的。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揭露機密資料給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除依本合約目的需要知道的乙方員工以外)。乙方不得將機密資料使用於履行本合約義務或行使本合約權利以外之目的。乙方應確保其員工了解本條款之保密義務內容。乙方應隨時依甲方要求返還與本合約有關的機密資料。甲方得揭露本合約條款予其律師、審計師、會計師或保險公司。
  2.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公開、揭露或討論本合約的存在、內容或範圍,不論概括或細節,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通過任何媒體引涉到甲方或者其業務。
  3. 本合約之「機密資料」係指於本合約生效前後,任一方以有形或無形的方式,直接或間接提供給他方的任何資料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秘密、技術訣竅(Know-How)、產品圖素、設計或影片、商業計畫、遊戲測試檔案、客戶資料、財務報表、財務數據、開發流程、個人資料、公司設立資料、納稅憑證、本合約條款以及其他技術及商業資料等。前揭機密資訊提供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錄、紀要、協議、合約、報告、手冊、軟體代碼、圖紙、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揭露並經揭露方嗣後確認為機密資料者。


玖、損害賠償條款


  1.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者外,本合約所稱之「損害」:所有損失、費用(含律師費)、成本、罰款、和解金及賠償金,不論是否具可預見性。
  2. 在不影響本合約下甲方享有的請求權、其他權利或救濟方法的前提下,乙方應賠償、防禦和保護甲方受賠償者因以下事由所直接或間接導致或可能產生的所有相關損害:
    (一) 基於主張乙方商品或乙方材料,或使用、持有、銷售、廣告、散布或行銷乙方商品或乙方材料侵害第三人所有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而提出或威脅將提出的任何訴訟、索賠或請求(以下簡稱「侵權主張」)。
    (二) 出售給消費者的商品存在瑕疵。
    (三) 消費者基於與乙方間成立的消費者合約或其他協議所提出的主張。
    (四) 因商品退貨所產生的損失。
    (五) 因乙方或其應連帶負責之人違反或涉嫌違反本合約所致的損失。
    (六) 因乙方或其關係企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商、受僱人或承包商的故意、過失、詐欺、不當或非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七) 乙方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保證或聲明。
    (八) 乙方遲延或不履行其於本合約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無法或怠於取得本合約下應授予甲方權利所必需的任何權利、權限或許可。
    (九) 任何第三人基於上述事由對甲方受賠償者提出的主張。
  3. 如相關法令有要求,乙方應就其於本合約及消費者合約下的義務保險之,並依甲方要求立即提供相關保險單副本。


拾、一般約定條款


  1. 本合約雙方為都是獨立締約人,除另雙方於本合約明示者外,本合約任何內容均非且無意於雙方間建立合夥、合資、概括代理、特許經營、或雇傭關系。
  2. 本合約中的任何明示、提及或默示的內容均不應也不得解釋為依據或就本協議向除雙方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授予任何法定或衡平法權利、救濟或索賠。
  3.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分派、轉讓、移轉或處分其於本合約或消費者合約全部或部分的權利義務;縱使已取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亦不得因此增加甲方負擔的義務、減損甲方的權利或免除任何乙方的義務。
  4. 甲方未行使或執行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並不視為放棄或妨礙其嗣後行使或執行該權利。因本合約相關違約、不履行產生的請求權,均僅能由請求權人以書面方式聲明放棄之。甲方明示主張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並不影響其於本合約或法律上享有的其他權利。
  5. 倘本合約的任何條款被有權機關認定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該被認定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執行的條款,應被視為由本合約分割。
  6. 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本合約之準據法。因本合約所生之任何糾紛或爭議,經任一方通知他方並由雙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協商而無法於三十(30)日內解決時,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7. 甲方得於本平台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包括電子郵件)通知乙方修改或更新本合約條款內容,並自甲方上述公告或通知指定的日期起生效。乙方繼續使用本平台之行為應被視為乙方同意該修改或更新。如乙方不同意該修改或更新,應停止使用本平台或甲方乙方中心並終止本合約。
  8. 本合約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約定。